第 145 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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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微笑著,凝視母親。雖然母親有意隱瞞,可是他如何猜不到?
“哎,不是啦。”鄧瑟瑟擺著手,極力想要閃避,“兒子你別亂想。”
“媽您就直說吧,頭挺得住。”菊墨扯著母親的臂彎,“其實就算您不說,我又怎麽會想不到?三嫂的嫁衣不早丟,不晚丟,偏偏要在婚禮當日才丟了,這世上的事,哪裏有那麽巧合的?”
東邊天際,晨光已經熹微染紅晨霧,蒙蒙霧氣繚繞花間,打濕了濃綠的葉片濉。
菊墨的眼睛也濕了,可是他依舊在用力地笑,“更何況,那朱雀嫁衣的價值,一般的竊賊又有幾個人能知道?”
鄧瑟瑟看兒子難過,也知道再瞞不過去,只能握緊兒子的手臂垂下頭去,“為娘是看見那丫頭了:她來了,她會毀了一切……”
菊墨怔住,直直望向母親良久,用力呼吸,“媽,別讓家人知道。這件事,我自己來處理。部”
鄧瑟瑟點頭,輕輕拍拍兒子的手臂,“孩子,別太苦著自己。”
“我知道。”菊墨又用力向母親微笑,目送母親離開。
花影霧霭,菊墨立在花間努力仰高了頭,方不讓眼淚落下來。他立在花影裏掙紮著低低嘶吼,“櫻,為什麽?我本該開心你能早了三年獲得自由;可是你為什麽要來毀了我三哥的婚禮?難道你是在用這種方式徹底斷絕了我對你的感情?讓我的家人都對你生怒,讓所有人都會否定我們的關系,難道這就是你想要的,嗯?”
“櫻……,你不愛我不要緊,可是請你不要用這種傷害我家人的方式……你不知道,我三哥為了等到婚禮這一天,費盡了多少的努力;今天他好不容易要正式迎娶三嫂了,又是在吳哥窟這樣聖潔的地方……櫻,你怎麽能忍心?”
晨霧輕揚,如青煙般繚繞上升,漸漸聚攏在房頂上坐著的一個女子身上。
五年鐵窗,讓那女孩子的氣質越發沈靜如水。一張絕美的容顏,依舊有舊日精靈般的靈動,卻被面頰上長期缺少光照所帶來的蒼白而沈墜住了。樓下晨光靜靜,唯有那小花園裏低沈疼痛的話語隨著霧霭繚繞升起,飄入她的耳鼓。
她連呼吸都不能,手裏只死死扯住一段花草。草莖堅韌,都勒進了她的掌肉去。良久,樓下的人聲已經消失,她才大口吐出壓在胸臆中的氣息來。
氣息呼出,眼淚也盈滿眼睫。她剛離開牢獄,便奔著他來,還沒整理好自己,不知該如何出現在他面前,沒想到卻先聽見他這樣的懷疑。
房頂上的人正是啟櫻。
其實懷疑也不怪他,是她原本就引人懷疑。她每次出現在他面前,總是身為竊賊的身份,總是在他面前偷盜東西走的;於是她又憑什麽怪他會懷疑她?
其實原本就是她錯了,原本就是她不該來。
她不該出獄就動了凡心,以為她從此就可以如同平凡的女孩子一樣,重新獲得擁有平凡人幸福的資格——其實哪裏有真正的“金盆洗手”?洗過手之後就代表從前手上沒有沾染過罪孽麽?
朝陽漸起,晨霧點點散去,啟櫻用力抹掉面上眼淚,毅然轉身從房頂滑下,沿著墻壁外的消防通道悄然離開。
就像晨霧留在花葉上的露水總會被朝陽蒸幹一樣,她希望她的離開也是這樣了無痕跡。
吳哥窟因是旅游勝地,全世界各國游客都蜂擁而來,因此藏身於人海中極為容易,變裝的方式也有多種多樣。啟櫻圍了印度女子的紗麗,將全身和面容都藏在華麗的絲綢裏,無聲穿越人群,只在吳哥窟神像前合十行禮。她的手上繪滿繁覆的花紋,那是一種當地獨特的草汁繪成,會在兩個星期之後自行脫落;一般都是印度女子成婚之時繪就,或者是重大節日。
這樣的啟櫻,即便有人會註目,註意力卻也只會集中在她手上,或者是身上華麗的紗麗上,而會避過了她真正的面容。最好的躲藏不是閃躲在荒無人煙的荒原,而是將偽裝加在身上,既能掩人耳目,又能讓自己行動自由。
這樣一路穿行於人流,啟櫻悄然記住了幾個人的眼睛。
那些人望向她的目光與眾不同。若是普通的邂逅者,對方會在初次見面時深看,若再次邂逅則就不會再那麽好奇;可是那幾個人正好相反,初次邂逅似乎還是漫不經心,可是越往後卻越看得越是用力。
啟櫻在神像前跪拜下來,用自己的虔誠。再擡起頭來時,果然不出意外,看見那幾個人隔著幾步遠的距離,隔著各色裝束的人叢悄然打量著她。
啟櫻的衣裝在不懂行的人眼裏,也許只是艷麗的印度紗衣;只有懂行的人才能看得出,這紗衣上繡花的金線都是純金,且從領口到裙擺下細細密密的扣子都是真正的珍珠。她露在手腕和手指上的金手鐲、金戒指、金臂釧就更是價值難以估量……
那一枚被她扣在鼻翼上的鉆石,更是罕見通透的。
其實印度富有的女子喜歡在身上裝飾大量黃金,這也並不奇怪;但是啟櫻裝飾在身上的,卻是古董級別的紗麗。這件紗麗曾經是印度王公的妻子在結婚時候的嫁衣。
啟櫻見時機差不多了,便轉身走向人煙稀少處。吳哥窟的古跡占地範圍很廣,除了游客們流連忘返的大王宮位置,其它還有淹沒在林中的廢墟。啟櫻立在一株碧樹下,輕輕嘆了口氣。她已經聽見了背後從三個方向匯聚而來的腳步聲,雖然已經很輕很輕,卻逃不過她的耳朵。
可是啟櫻卻沒做任何的防備。
下一秒,一根棒子便朝啟櫻的後腦砸了下來。啟櫻算好了分寸,微微一疼時便已經主動癱倒在地。
這裏是旅游勝地,說不準什麽時候就有游客朝這邊走來,三個面色黧黑的男子彼此對望了一眼,便合力將啟櫻橫抱起來,迅速消失。
啟櫻比他們預想的還要早醒來,幾乎是聽見幾個人出門鎖門的聲音便已經醒來。她之前佯裝暈倒的閉目養神已經讓她的眼睛極快適應了房間中的幽暗。大致環視周遭,啟櫻認出這應是吳哥窟當地的廉價旅館,只是用木板圍起來的房間罷了。
啟櫻在幽暗中小心翼翼搜索,終於找見了一個被他們藏在床板下的包袱。打開包袱,裏頭一件鮮紅的嫁衣映入眼簾。那嫁衣只映了一點點窗外陽光,便瀲灩起宛如火焰一般的金色光芒,捧在手裏宛若灼灼的花火。
啟櫻也楞了。以她這麽多年在古董界內的眼力,竟然也從沒見過這樣炫麗的嫁衣。就連她此時也不由得心旌搖曳,忍不住想象,若有一日自己也能披上嫁衣,走入雙喜字的大紅廳堂裏,該是何樣的情形。
想象彌散而開,啟櫻趕緊甩了甩頭,收攝好心緒,將那嫁衣重新包回包裹中。垂首再將自己身上的印度紗麗都脫下來,放進包裹中,只剩下周身利落的短打扮,沿著窗口藏入樹影,然後悄然離開……
吳哥窟是古跡,除了吸引游客,也吸引世界各地古董竊賊的目光。對於那些人的眼神以及行事的習慣,啟櫻便是再熟悉不過。身在牢獄中五年,幸好身手亦未荒疏。
靳家的財物失竊,就發生在天亮之前。以靳家的背景,他們不可能絲毫不做防備,可能在客人的房間安排上都是有講究的,就是為了避免要發生竊案。可是朱雀嫁衣還是丟了,那麽最大的嫌疑就是酒店內部員工身上。因為那個晚上和淩晨,能夠自由進出酒店的,只有酒店的員工。
啟櫻坐在酒店的房頂上,居高臨下,就註意過幾個印度籍面孔的員工似乎有些鬼鬼祟祟地進出。啟櫻最初只以為也許他們在偷運一些廚房的飲食罷了,及至聽見靳家出事,才想到八成他們偷的就是嫁衣。
啟櫻便靜靜等著那個內鬼下班,於是尾隨著他一直到了古跡前。再換上她手裏的那套印度古董紗麗,自然便引魚上鉤。
——那些人既然偷了一件嫁衣,自然也想好事成雙,再偷另外一件古董嫁衣好了。
只不過是他們的命不好,他們遇上的人是她。都是同行,他們既沒有她的身手,更比不上她的智慧。
立在酒店外的集市裏,不時被街上跑過的摩托車揚起的煙塵嗆到,啟櫻想起當年歸還魚家的那幾個銀錁子的時候,菊墨曾經對她說過的話,“有困難,找快遞啊!”啟櫻忍不住笑起來,接過快遞公司員工的筆,隨意簽了個假姓。
對方果然沒再問什麽,只是點頭表示理解,“對面酒店裏正是在籌辦婚事哦,很多賓客送禮物的,我們之前還幫著送過去一批。”
啟櫻笑起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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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不是啦。”鄧瑟瑟擺著手,極力想要閃避,“兒子你別亂想。”
“媽您就直說吧,頭挺得住。”菊墨扯著母親的臂彎,“其實就算您不說,我又怎麽會想不到?三嫂的嫁衣不早丟,不晚丟,偏偏要在婚禮當日才丟了,這世上的事,哪裏有那麽巧合的?”
東邊天際,晨光已經熹微染紅晨霧,蒙蒙霧氣繚繞花間,打濕了濃綠的葉片濉。
菊墨的眼睛也濕了,可是他依舊在用力地笑,“更何況,那朱雀嫁衣的價值,一般的竊賊又有幾個人能知道?”
鄧瑟瑟看兒子難過,也知道再瞞不過去,只能握緊兒子的手臂垂下頭去,“為娘是看見那丫頭了:她來了,她會毀了一切……”
菊墨怔住,直直望向母親良久,用力呼吸,“媽,別讓家人知道。這件事,我自己來處理。部”
鄧瑟瑟點頭,輕輕拍拍兒子的手臂,“孩子,別太苦著自己。”
“我知道。”菊墨又用力向母親微笑,目送母親離開。
花影霧霭,菊墨立在花間努力仰高了頭,方不讓眼淚落下來。他立在花影裏掙紮著低低嘶吼,“櫻,為什麽?我本該開心你能早了三年獲得自由;可是你為什麽要來毀了我三哥的婚禮?難道你是在用這種方式徹底斷絕了我對你的感情?讓我的家人都對你生怒,讓所有人都會否定我們的關系,難道這就是你想要的,嗯?”
“櫻……,你不愛我不要緊,可是請你不要用這種傷害我家人的方式……你不知道,我三哥為了等到婚禮這一天,費盡了多少的努力;今天他好不容易要正式迎娶三嫂了,又是在吳哥窟這樣聖潔的地方……櫻,你怎麽能忍心?”
晨霧輕揚,如青煙般繚繞上升,漸漸聚攏在房頂上坐著的一個女子身上。
五年鐵窗,讓那女孩子的氣質越發沈靜如水。一張絕美的容顏,依舊有舊日精靈般的靈動,卻被面頰上長期缺少光照所帶來的蒼白而沈墜住了。樓下晨光靜靜,唯有那小花園裏低沈疼痛的話語隨著霧霭繚繞升起,飄入她的耳鼓。
她連呼吸都不能,手裏只死死扯住一段花草。草莖堅韌,都勒進了她的掌肉去。良久,樓下的人聲已經消失,她才大口吐出壓在胸臆中的氣息來。
氣息呼出,眼淚也盈滿眼睫。她剛離開牢獄,便奔著他來,還沒整理好自己,不知該如何出現在他面前,沒想到卻先聽見他這樣的懷疑。
房頂上的人正是啟櫻。
其實懷疑也不怪他,是她原本就引人懷疑。她每次出現在他面前,總是身為竊賊的身份,總是在他面前偷盜東西走的;於是她又憑什麽怪他會懷疑她?
其實原本就是她錯了,原本就是她不該來。
她不該出獄就動了凡心,以為她從此就可以如同平凡的女孩子一樣,重新獲得擁有平凡人幸福的資格——其實哪裏有真正的“金盆洗手”?洗過手之後就代表從前手上沒有沾染過罪孽麽?
朝陽漸起,晨霧點點散去,啟櫻用力抹掉面上眼淚,毅然轉身從房頂滑下,沿著墻壁外的消防通道悄然離開。
就像晨霧留在花葉上的露水總會被朝陽蒸幹一樣,她希望她的離開也是這樣了無痕跡。
吳哥窟因是旅游勝地,全世界各國游客都蜂擁而來,因此藏身於人海中極為容易,變裝的方式也有多種多樣。啟櫻圍了印度女子的紗麗,將全身和面容都藏在華麗的絲綢裏,無聲穿越人群,只在吳哥窟神像前合十行禮。她的手上繪滿繁覆的花紋,那是一種當地獨特的草汁繪成,會在兩個星期之後自行脫落;一般都是印度女子成婚之時繪就,或者是重大節日。
這樣的啟櫻,即便有人會註目,註意力卻也只會集中在她手上,或者是身上華麗的紗麗上,而會避過了她真正的面容。最好的躲藏不是閃躲在荒無人煙的荒原,而是將偽裝加在身上,既能掩人耳目,又能讓自己行動自由。
這樣一路穿行於人流,啟櫻悄然記住了幾個人的眼睛。
那些人望向她的目光與眾不同。若是普通的邂逅者,對方會在初次見面時深看,若再次邂逅則就不會再那麽好奇;可是那幾個人正好相反,初次邂逅似乎還是漫不經心,可是越往後卻越看得越是用力。
啟櫻在神像前跪拜下來,用自己的虔誠。再擡起頭來時,果然不出意外,看見那幾個人隔著幾步遠的距離,隔著各色裝束的人叢悄然打量著她。
啟櫻的衣裝在不懂行的人眼裏,也許只是艷麗的印度紗衣;只有懂行的人才能看得出,這紗衣上繡花的金線都是純金,且從領口到裙擺下細細密密的扣子都是真正的珍珠。她露在手腕和手指上的金手鐲、金戒指、金臂釧就更是價值難以估量……
那一枚被她扣在鼻翼上的鉆石,更是罕見通透的。
其實印度富有的女子喜歡在身上裝飾大量黃金,這也並不奇怪;但是啟櫻裝飾在身上的,卻是古董級別的紗麗。這件紗麗曾經是印度王公的妻子在結婚時候的嫁衣。
啟櫻見時機差不多了,便轉身走向人煙稀少處。吳哥窟的古跡占地範圍很廣,除了游客們流連忘返的大王宮位置,其它還有淹沒在林中的廢墟。啟櫻立在一株碧樹下,輕輕嘆了口氣。她已經聽見了背後從三個方向匯聚而來的腳步聲,雖然已經很輕很輕,卻逃不過她的耳朵。
可是啟櫻卻沒做任何的防備。
下一秒,一根棒子便朝啟櫻的後腦砸了下來。啟櫻算好了分寸,微微一疼時便已經主動癱倒在地。
這裏是旅游勝地,說不準什麽時候就有游客朝這邊走來,三個面色黧黑的男子彼此對望了一眼,便合力將啟櫻橫抱起來,迅速消失。
啟櫻比他們預想的還要早醒來,幾乎是聽見幾個人出門鎖門的聲音便已經醒來。她之前佯裝暈倒的閉目養神已經讓她的眼睛極快適應了房間中的幽暗。大致環視周遭,啟櫻認出這應是吳哥窟當地的廉價旅館,只是用木板圍起來的房間罷了。
啟櫻在幽暗中小心翼翼搜索,終於找見了一個被他們藏在床板下的包袱。打開包袱,裏頭一件鮮紅的嫁衣映入眼簾。那嫁衣只映了一點點窗外陽光,便瀲灩起宛如火焰一般的金色光芒,捧在手裏宛若灼灼的花火。
啟櫻也楞了。以她這麽多年在古董界內的眼力,竟然也從沒見過這樣炫麗的嫁衣。就連她此時也不由得心旌搖曳,忍不住想象,若有一日自己也能披上嫁衣,走入雙喜字的大紅廳堂裏,該是何樣的情形。
想象彌散而開,啟櫻趕緊甩了甩頭,收攝好心緒,將那嫁衣重新包回包裹中。垂首再將自己身上的印度紗麗都脫下來,放進包裹中,只剩下周身利落的短打扮,沿著窗口藏入樹影,然後悄然離開……
吳哥窟是古跡,除了吸引游客,也吸引世界各地古董竊賊的目光。對於那些人的眼神以及行事的習慣,啟櫻便是再熟悉不過。身在牢獄中五年,幸好身手亦未荒疏。
靳家的財物失竊,就發生在天亮之前。以靳家的背景,他們不可能絲毫不做防備,可能在客人的房間安排上都是有講究的,就是為了避免要發生竊案。可是朱雀嫁衣還是丟了,那麽最大的嫌疑就是酒店內部員工身上。因為那個晚上和淩晨,能夠自由進出酒店的,只有酒店的員工。
啟櫻坐在酒店的房頂上,居高臨下,就註意過幾個印度籍面孔的員工似乎有些鬼鬼祟祟地進出。啟櫻最初只以為也許他們在偷運一些廚房的飲食罷了,及至聽見靳家出事,才想到八成他們偷的就是嫁衣。
啟櫻便靜靜等著那個內鬼下班,於是尾隨著他一直到了古跡前。再換上她手裏的那套印度古董紗麗,自然便引魚上鉤。
——那些人既然偷了一件嫁衣,自然也想好事成雙,再偷另外一件古董嫁衣好了。
只不過是他們的命不好,他們遇上的人是她。都是同行,他們既沒有她的身手,更比不上她的智慧。
立在酒店外的集市裏,不時被街上跑過的摩托車揚起的煙塵嗆到,啟櫻想起當年歸還魚家的那幾個銀錁子的時候,菊墨曾經對她說過的話,“有困難,找快遞啊!”啟櫻忍不住笑起來,接過快遞公司員工的筆,隨意簽了個假姓。
對方果然沒再問什麽,只是點頭表示理解,“對面酒店裏正是在籌辦婚事哦,很多賓客送禮物的,我們之前還幫著送過去一批。”
啟櫻笑起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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